各年级: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久恒”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本科生企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久恒”奖助学金的奖项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
(一)“久恒”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重点用于奖励我院贵州、河南籍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久恒”助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重点用于资助我院贵州、河南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企业奖助学金标准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人数为2人,助学金每学年评奖人数为11人。
二、评定要求
凡具有我院学籍并正式注册的本科生具备奖助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奖助学金的评定。
(一)基本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诚实守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勤奋学习,成绩合格;
5.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注重个人与宿舍环境卫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
1.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2.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4.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如迷恋上网,抽烟、酗酒及挥霍浪费现象者;
5.违反学校规定,在校外租房住宿或从事其他活动者。
(三)“久恒”奖学金原则上主要资助上学年学分绩点在3.4(含)以上的学生。
(四)“久恒”助学金原则上主要资助上学年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的学生。
(五)同等条件下贵州籍学生优先。
(六)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因评审对教师或管理人员寻衅滋事、扰乱学院正常教学及公共秩序者,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已发奖助学金,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4年12月5日
(二)报送清单
1.《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A4幅面、双面打印;
2.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参照附件2进行撰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事迹正文四部分;
3.《2024年企业奖助学金评定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08B305,电子版报送邮箱978408972@qq.com 。
(三)报送地点
地 点:08B305
联 系 人:马牧青
联系电话:61912067
附件:1.附件1: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
2.附件2:企业奖助学金学生事迹材料撰写注意事项
3.附件3:2024年企业奖助学金评定汇总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