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
机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国家、河南省、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及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确定。
二、第一志愿复试方式
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学院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参加复试的每一位学生,请学生保持联系电话通畅,接到电话通知后请尽快按通知要求加入学院复试QQ群(群名称:机械工程学院2024年机械一志愿复试,群号码:767876812)。
三、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机械(专硕) |
273 |
37 |
56 |
四、计划招生人数
共拟招收45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五、第一志愿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相关说明 |
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 |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签订“复试承诺书” |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08B205。 |
2024年3月31日12:00前 |
心理测评 |
心理测评学生手机端操作说明见附件1,未进行心理测评者无法参加复试。 |
2024年4月2日9:00开始 |
复试 |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08B205。 请保持电话畅通。 |
2024年4月5日前 |
公布复试成绩 |
|
六、第一志愿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3)准考证打印件一份。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否则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及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3。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4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10)2024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领取、签字)。
考生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学科竞赛、英语水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打印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复试补充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放装入档案袋,并提交给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老师。同时,了解复试须知(含复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七、第一志愿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英语听说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生自我介绍3分钟,考官自由提问。
2.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及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从题库随机抽题的形式现场作答。考生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对所抽题目进行回答。
3.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科研素养、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等,面试过程中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测试。考生个人论述3-5分钟,复试专家自由提问,考生作答。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八、第一志愿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
复试面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0.2+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0.4+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4。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0.6÷5+复试面试成绩×0.4。
2.拟录取公布
复试成绩公布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在2024年4月5日前公布。
复试成绩公布方式:学院网站公布。
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3.录取原则
按专业招生指标数,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拟录取:
(1)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
(2)英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4)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考生。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九、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信息公开
1.学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2.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一、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考生需在拟录取后三周内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含有医师签字和医院盖章。
十二、监督和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
1.学院咨询及申诉方式
咨询电话:王老师0371-61912158
申诉电话:张老师0371-61912063,邮箱:11880080@qq.com
2.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
3.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