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郑州航院2026年度第二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学研办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来源:学科办

各位老师,接研究生处通知: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校研字〔2022〕3号,附件1),启动2026年度第二批硕导选聘工作。本次选聘由各学位点组织申报、材料初审,材料按期报送研究生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导师聘书。

一、申报学院及学科

详见《学科代码名称及所在培养学院》(附件2)。

重要审核提示:严格对照《选聘办法》(附件1)要求,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盲目申报。鼓励吸收航空航天相关领域专家为校外导师。

申报人均向对应学位点所在学院提交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学位点组建专家组或依托院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依照《选聘办法》(附件1)审核申报人资格。

2.申报人如实填写《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3)或《郑州航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实证材料。

3.业绩统计区间:2023年11月10日—2026年11月10日;填报科研、教研项目、论文成果须为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不达标成果不得填报;配套实证材料按填报选项条件对应提供,不漏报、不多余堆砌材料。

申报所需实证材料须为已正式生效材料:含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正式刊发成果、证书、可查询专利、经费批复及批示文件等;成果取得时间以佐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4.学院对照申报表和实证材料,逐一审核申报材料,对审核通过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据实填写《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5)若存在材料缺失、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学校将记入学院负面清单,同时取消申报人本次选聘资格。

5.已取得硕导资格人员,无需再次申报,资格继续保留。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位点培养学院。各学位点培养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2.各学位点培养学院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交至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3.研究生处复核,将申报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①《附件3: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②《附件4:郑州航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送至08B210院学研办。

(2)电子版材料:

①《附件3: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②《附件4:郑州航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③申报人实证材料

④《附件5:郑州航院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

按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至jxxk@zua.edu.cn

3.电子版命名方式:以姓名命名,内含申请表+实证材料



下一条:我院荣获2026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