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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机械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佳琦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来源: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机械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奖励标准、基本条件和材料填报要求做如下告知:

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44人;国家助学金326人。

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做出如下说明,具体评审标准请至机械工程学院官网-学生工作-规章制度下载查看。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在评选期内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六)必须为本学年在册困难生或家庭突遭变故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八)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九)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2. 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3. 生活不俭朴,迷恋上网,平时有抽烟、酗酒及挥霍浪费现象者;

4. 违反学校规定,在校外租房住宿或从事其他活动者;

5.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

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学年内有上述情况发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将被追回。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学习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第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评选期内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德育成绩为A等;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所修课程(除双学位课程外)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4.无院、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记录;

在满足上述1至4项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学生学习状况;如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中的任何一条,按照本专业成绩排名依次顺延。

(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院系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八)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与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分为3档,即一档特别困难(4700元/年*人)、二档比较困难(3700元/年*人)、三档一般困难(2700元/年*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努力,要求上进,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

6.原则上为本学年在册困难生;

7.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8.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9.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2)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3)生活不俭朴,迷恋上网,平时有抽烟、酗酒及挥霍浪费现象者;

(4)违反学校规定,在校外租房住宿或从事其他活动者;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

材料填报要求

(一)学生申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

(1)《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见附件1)(业务系统导出)一式2份,打印成A4幅面、双面,依序排列,不装订。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通知),并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2)“学习情况”栏中:“成绩排名”为学习成绩排名,同一专业内不得出现并列情况;“必修课”门数为评选学年(即2025-2026学年)的必修课。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专业排序标准下总人数不一致、同年级专业必修课门数不符合实际或不一致等情况。

(3)“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栏中:按照由高到低(国家、省、校)的顺序填写奖学金、先进个人、竞赛或其他奖项,学院级别奖励不填写,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获奖“日期”填写格式如:xx年xx月,同种奖励时间要一致;“获奖单位”、“颁奖单位”需填写全称,重要奖项填写样表见附件6。

(4)“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60-30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日期统一填写9月12日。

(5)“推荐理由”应当简明扼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推荐该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字样,字数控制在120-15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不得出现同一推荐人为不同推荐对象填写的推荐意见相同的现象。推荐日期统一填写9月19日。

(6)“院(系)意见”可参考填写为“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xx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日期统一填写9月28日。“学校意见”中的时间统一填写为:10月16日。

(7)《2024-2025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业务系统导出)1份,打印成A4幅面。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样表见附件2)(业务系统导出)一式2份,打印成A4幅面、双面,依序排列,不装订。

(2)“综合测评情况”栏中:“排名排序标准”为专业,“总人数”在同专业排序标准下必须一致,“所占比例”要求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3)“获奖情况”填写要求同国家奖学金。

(4)“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450-50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院系意见”不需要填写意见,只需要学院负责领导签名即可。推荐日期统一填写为9月28日。“学校意见”中的时间统一填写为10月14日。

(6)《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汇总表》(业务系统导出)1份,打印成A4幅面。

3.国家助学金

(1)《2024-2025学年度普通本专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业务系统导出)1份,打印成A4幅面,依序排列,不装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2)“院系审核意见”日期统一填写9月28日。“学校审核意见”日期统一填写为:10月16日。

(3)《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案汇总表》(业务系统导出)1份,缩放打印成A3幅面。

在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全过程中,如对政策文件、评审条件、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投诉与反映: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电话 61912067

机械工程学院资助专员投诉信箱 448672823@qq.com

资助管理中心投诉电话 61912586

如需要进行面对面解答或投诉,可至08B305办公室找刘佳琦老师进行投诉

相关附件可自行下载查看。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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