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学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贷款毕业生负担,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资助对象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5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
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办理流程
见附件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指南
四、工作要求
各毕业班辅导员保持电话畅通,为毕业班学生解答问题
联系人:林允博 刘佳琦 马宇晨
联系电话:61912067
学生对免息和申请延期偿还本金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在工作日8:30-17:30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
附件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指南
铸梦-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室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