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院青年科研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23]4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获准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度考核
1. 考核对象见附件1。
2. 按照计划申请书的目标任务,填写“2023年度郑州航院青年科研专项计划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打印5份,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版。
3.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学校将继续资助;考核不合格,学校将终止申请人继续研究,停止拨付后续资助经费,并收回结余经费。
二、提交材料
1. 2024年5月8日17:00前,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08B210。电子版发送至jxky@zua.edu.cn。
2.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1912158